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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03/18

3/16 單身動物園/The Lobster - 配對與單身下犧牲的自由


沒有配偶也不屬於單身的人該何去何從?現代的社會已經不對婚姻這麼執著,以前極致追求婚姻的時代也轉為現在極致保持單身的狀態,世代間兩極化的對比就像影片中兩個對立的立場。一家強迫單身男女找到伴侶的飯店和一群不談戀愛的野地族群,前者像是大眾現象或制度,後者則是為了反抗而「叛變」。「單身動物園」本來就是為了諷刺毫無感情的男女關係,或許連帶苛責配偶的必要性和婚姻制度。如果兩人互相了解彼此、真心相愛,沒有制度的束縛也能天長地久。更何況片中的配偶們幾乎不了解彼此,為了找到相配的人還不惜欺騙對方、混淆真假,也難怪需要制度來維持。在恐懼與權威之下,沒有人敢拆穿謊言。除了諷刺配偶關係的制式化外,本片也諷刺了追求單身的議題。若是因為找不到伴侶而保持單身還情有可原,可是當你遇到喜歡的人卻無法相愛時,「強迫保持單身」的舉動反而成了種叛變,是為了對抗配偶制度的反叛軍,其實也象徵了抗衡政府的極端份子。就像女權主義一樣,一開始女權主義為的是爭取平權和自由,並沒有任何抗拒男性的意思。可是極端化的女權份子會不與男性往來,認為和男性有所往來就是在貶低自己的身價。「單身動物園」中的單身族群就像這種例子(有趣的是此族群的領導人也是位女性),為了反抗配偶制度而規定不准戀愛。

在兩種極端的權威下,真正被犧牲掉的是「自由」。自由當然也含括自由戀愛,男主角因為單身而險些在飯店裡遭「變身」制裁,逃到森林後又因為談戀愛而受到威脅。兩個僵硬化的體制奪走了人們的自由,只是一次次服從於控制之下,乍看之下「自由」既是背叛又是破格。男女主角在森林裡相愛,卻因為族內的規定而飽受要脅。既然他們都成了佳偶,不如回飯店避邪?可是當你被掛上抗變和單身的罪名,毫無人道的制度下可能不會原諒你(何況男主角還有類似「殺人」的罪名)。那麼你和你的愛人便沒有一席之地可言。就連最後,你以為你們能成功脫離這些體制,但你發現你倆的觀念和想法已深深受困在這兩種勢力的影響下。配偶制度下的佳偶們只要有一個共通點就能成家立業,無論同是近視眼、跛腳或流鼻血都算,如此單一的條件就算造假也不成問題。男主角也一度為了符合女方的條件而捏造事實,可是面對自己的愛人,同為近視的愛人卻失去了視力。男女主角唯一個共通點不見了,不像男主角當初為了配對而造假共同點,男女主角對對方都很誠實,不帶一絲欺騙,他們的愛早就甚過需要共通點的階段。可惜他們的思想受限在制度所造成的陰影下,沒有共通點就無法相配,為了和對方在一起,男主角甚至決定要戳瞎自己的雙眼。會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的雙眼,還是會為了保住雙眼而離開對方?我們無從而知,唯一確切的是兩者都是社會現象下所造成的傷痕。原以為男女主角可以避開兩種施壓,最後發現他們真正被困住的是自己的思想和心靈。就算沒有共通點又怎樣?只要心還愛著比甚麼都重要,只是自由這檔事在那種社會下根本不存在。


我很好奇為什麼男主角在登記入住時,飯店取消了「雙性戀」的選項,是因為雙性戀者比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來的少?還是因為雙性戀者能找到配偶的機率比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來的多?所以取消這選項比較「公平」?或許在這部片裡頭也顯示了少數族群的被控制與被忽視,畢竟片中成對的「戀人」都是異性戀者(就我記憶中而言),很顯然點出了異性戀人即為主流的觀念。有趣的是現在大多離婚的人也是異性戀者居多(撇開台灣還沒過同性戀伴侶成婚的法令),或許有很多人沒有三思熟慮就結婚才造成這樣的結果,「單身動物園」是不是也在諷刺這樣的現象?沒有伴侶即為非法,不禁想到小說「追風箏的孩子」也有類似的背景,沒有伴侶的阿富汗女人就會被檢舉,她們也沒有獲得「自由」的權力,或許「單身動物園」用大眾型態的口吻述說這些民俗的壓力。英文片名"The Lobster(龍蝦)"雖然指涉男主角想變成的動物,可是片中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龍蝦。冠詞"The"很明顯就是指男主角,而"Lobster"就是變成龍蝦的男主角。雖然最後男主角沒有成為動物,可是如果「變成龍蝦」就是在配對制度中的「失敗者」和「犧牲品」,那麼男主角很成功的成為了兩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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